核心提示:日常生活中,买棵白菜的大体流程是先问问价格,然后挑挑拣拣,再扒一扒白菜皮称重,交钱结算,拎着白菜走人。虽然,买东西基本都是这个流程,但是如果你以买白菜的心态,来买一辆汽车时,就有可能遇到一种麻烦:车不买了定金不退。如果您要购买大宗物品,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律师,因为盲目签了合同,很可能合同的有些条款,会让你心塞到泪流满面。
吐槽:万元定金打了水漂
与绝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在城阳区做生意的男青年小李也希望能开上一辆豪车。经过前期网上查询对比,2014年12月2日小李来到青岛市福州北路一家4S店。本来想买越野车的小李目光被一辆轿车吸引,通过汽车销售人员的介绍,小李当场就签订了“汽车产品买卖合同”,并交了1万元。4S店的财务人员给小李开了一张1万元的收据,说是“意向金”。小李说,他不懂意向金是什么意思,就向汽车销售人员王小姐咨询,王小姐答复他这1万元可以改成“定金”。小李当时也没多问。
小李说,交定金之前,销售人员说裸车价是315800元,他只要交上14万元就可以驾车上路了,剩下的22万元费用可以贷款解决。小李一合计觉得挺划算,这样等于他只交14万元首付就能开走30多万元的车,于是小李很痛快地按照销售人员的引导刷卡交了1万元,就等着办下来贷款后,交首付提车。
可是后来4S店负责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通知小李,贷款金额只有16万元,需要小李补交6万元首付,如果不交,可以找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做担保贷款。小李做生意资金紧张抽不出钱来,小李的直系亲属只有父亲符合条件,但是父亲做生意有大宗贷款不能进行类似的担保。小李的朋友符合条件愿意担保,但是4S店方面说不行。贷款问题解决不了,小李因资金问题没法买车,要求4S店将1万元退回,却遭到拒绝。
协商:交钱容易退钱没门
小李认为自己之所以这么痛快地交了1万元定金,主要是因为汽车销售人员承诺只要交14万元就能把车提走上路,剩下的款项可以贷款。现在贷款金额达不到,担保条件又苛刻,小李觉得如果首付20万元的话,那就不划算了,不如全款买一辆车了,没有必要非买这款车。小李认为4S店方面在购车前提到贷款金额的内容有诱导的成分,当初承诺了能贷22万元,现在办不下来,应该是4S店的问题。小李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辽源路工商所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没有达成协议。2014年12月16日,工商部门下达了“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
日前,小李向“车生活”投诉,他与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存在不平等现象,他手里根本没有购车合同原件,而且他复印下来的购车合同上,只有他的签名,4S店方面作为甲方既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另外,在合同的抵押贷款购车条款中也只填写了交付了1万元作为定金,关于首付金额并没有填写。也就是说,销售人员说的交14万元首付就可以提走车在合同条款中并没有体现,只是口头承诺。
小李承认自己买车过程中没有考虑到退定金的事情,也没有想到贷款这么麻烦,即便一开始的时候他也还是想办法尽量能贷到款把车买了,但是后来4S店的做法让他心寒。小李说,4S店说他们只是帮助他贷款,需要他配合,他达不到贷款提出的担保条件,他们就不管了。为此,小李现在也不想买车了只想退定金。
“车生活”记者联系了相关4S店的市场部经理,他表示4S店销售部门反馈的信息显示4S店在操作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的地方,4S店只是配合购车者办理贷款,贷款金额是银行根据购车者的条件决定的,并不是4S店的问题,所以小李交的1万元定金是不能够退的。
教训:承诺的条款要写到合同里
“当时真没想那么多!”小李告诉“车生活”,他在签订购车合同时,条款都是4S店填好的,他没仔细看,只签了个名字,现在后悔了。
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曲广贤律师提醒大家,对待合同一定要慎重。首先要清楚“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归对方所有,收取定金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
曲律师建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都要仔细对待合同条款。例如在购买汽车过程中双方商谈关于购车达成的协议内容,一定要在合同条款中体现,尤其是事关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需要在合同中补充完整之后,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如果有第三人的话,那么合同要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一定不要将合同放在其中一方,以防主张权利时没有合同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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