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报道了,市民徐女士通过宁国二路步步高房产中介,在旌德支路6号租了一套房子,并跟自称房主的高女士签了租房合同。可是徐女士住了一个多月后,真正的房主牛先生却要求徐女士离开,原来高女士是从牛先生手中租了房子,做了二房东。而高女士虽然收了徐女士的钱,却没交给牛先生房租。
1月15日下午,步步高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周女士告诉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我们正在积极联系当事人双方,希望能协商解决这件事情。”而徐女士也称会在近几日到这家房产中介,协商处理此事。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任加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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