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意见》提出了我省“海上粮仓”建设的总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蛋白质当量相当于粮食400亿斤;全省人均水产品占有量达到100公斤,为城乡居民提供40%的动物蛋白;海参、海带两大品种全产业链产值双过千亿元;全省水产加工产值达到2000亿元;渔业增加值占全省农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渔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形成现代渔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体系;逐步使海洋捕捞强度与渔业资源再生能力相适应。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宋继宝介绍,水产品的粮食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代粮、节粮、促粮。
从“代粮”上看,水产品蛋白质含量大约是谷物蛋白质含量的2倍,以100克面粉、大米、黄鱼、对虾中的蛋白质含量为例,面粉、大米分别为9.9克、8克,黄鱼、对虾则高达18.1克、20.6克。因此,在人类食物摄入结构中,水产品摄入量可以成倍替代谷物摄入量。今后,若遇到大旱、大涝等极端气候导致陆地粮食生产受到严重影响,海洋食品将是重要的替代食物。
水产品的“节粮”效果也很明显。渔业生产比畜牧业生产的饲料转化率高、谷物消耗量低。通常,转化1公斤牛肉需要消耗谷物7公斤,转化1公斤猪肉需要消耗谷物4公斤,转化1公斤鸡肉需要消耗谷物3公斤,而转化1公斤鱼肉仅需消耗谷物1.5公斤。滤食性鱼类,则不需要消耗谷物,仅仅依靠摄食浮游动植物来转化形成优质蛋白。
除此之外,大力发展水产品,还能“促粮”。发展渔业不仅不与粮食生产争地、争水,而且可以改碱、肥田、解毒。沿黄区域“上粮下渔”改造盐碱地的做法,收到了渔、粮两利的成效。农田施用海藻肥还可以有效改良土壤,解决土壤重金属超标、土壤板结等土壤污染、退化问题。
“《意见》的实施,有利于统筹粮食安全与海洋渔业发展,合理利用我省丰富的海洋资源,建设可以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海洋食品的生产基地,实现种‘粮’于海、产‘粮’于海、存‘粮’于海。”宋继宝说。
然而,我省实施“海上粮仓”建设,仍面临若干制约。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处长傅日新指出,我省渔业生产需要补足如下几个短板:
一是近海传统渔业资源衰退。受过度捕捞等因素影响,我省传统海洋渔业资源衰退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生物多样性明显下降,种类组成趋于小型化、低龄化、低质化,带鱼、大小黄花鱼、乌贼等传统渔业资源已形不成渔汛。
二是渔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比较薄弱。渔港渔船老旧现象突出,渔业养殖设施普遍老化,水产品加工增值率普遍不高,水产品质量追溯、水生生物疫病防控体系尚不完善,渔业机械化水平低。
三是渔业组织化程度不高。目前,全省渔民专业合作社共1561家,其中,122家省级示范社,16家国家级合作社,入社成员近7.3万户,占全省渔民(47.9万户)总户数的15.2%。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的渔民未能有效地组织起来,因而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水平提升乏力,现代化水平受到制约。
四是渔业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我省渔业尚未被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商业性保险也刚刚起步,未对水产养殖业形成大面积覆盖,一旦遇到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受灾渔民恢复生产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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