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节后刚上班,李沧区工商局的电话就响个不停。“喂?是工商局吗?我要投诉!”电话中的王先生气呼呼地对工作人员说。经询问,王先生节前在某知名购物网站买了青岛某厂家销售的高粱饴,“网站上说买了这个对身体有好处,还能治胃溃疡等病,我看了之后觉得挺好,而且这个高粱饴又是我们山东的特产,元旦走亲访友的时候正好带着,就买了4盒,一盒50多,加上运费一共花了200多块钱!可是放假的时候大家一起吃说起来这事,亲戚们都笑话我说,这哪能治胃溃疡呀,不就一高粱饴嘛!可丢死人了!”王先生气愤地说道。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地址,李沧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经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某知名网站开设网店,在高粱饴这款产品的广告宣传页面中含有“这种糖果在长时间熬制过程中,产生许多有益于人体的糊精、低聚糖、单糖等碳水化合物和消化酶等物质,不但有一定的营养价值,而且还对胃溃疡、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等疾病有一定疗效”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李沧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向记者解释道。目前,该案件已正式立案,该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同时,李沧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也告知消费者,在购买食品、酒类、化妆品时,如果发现广告中含有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可以随时向工商部门举报。见习记者 曹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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