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6日讯 车位,是否买了就归你自己?车位,出租收益到底给了谁?车位,侵占绿地建的能否卖?
“居者有其屋,行者有其车”,随着青岛市民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小区停车位之争时有发生,那么小区地面停车位到底归业主还是归开发商呢?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小区的停车位问题,是我国物业管理中最具有争议的问题之一,那么如何看懂你们家小区绿地面积是否被“偷”了呢?如何弄明白开发商有没有权向你卖车位呢?
事例 车位占用绿地引发争议
2014年12月底,即墨城市名苑的居民王哥又开始忙活。这些天他都忙活着聚集小区的居民开会,内容都是业主对小区的意见 ,其中一项为“物业凭什么占用我们小区的公共绿地建车位,占我们自己的东西还卖给我们自己”?
王哥是这个小区的街坊邻居对他的统一称谓,因为他最热心小区各种事。王哥想不明白的是,“我们自己小区,公共绿地都是属于我们全体业主的,我们花钱买房屋就包括这些公共绿地的,怎么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画成车位,我们还得向别人花钱买,这合理吗?”
这个问题很普遍。据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调查统计,青岛多个小区的居民,对小区车位归属并不了解,车位是不是买了就属于自己了?车位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是不是属于开发商的?这些问题,没有几个人能搞懂。
城市名苑的居民王哥认为,停车位占的土地为全体业主所有权人共同所有,“我们小区规划图上明明写着,绿地率是35.10%,你看看这个小区哪有绿地了?除了楼房就是道路,剩下的空地就都设计成车位了。这不就是明显的车位占用绿地吗?占用我们的公共绿地,还把车位再卖给我们,这是什么道理?”记者在实地探访中发现,此小区A 块用地已经完工,有6栋楼,各栋楼之间几乎没有绿地可看,除了道路就是一些车位。
城市名苑居民李先生(化名)拿来了一份车位合同书。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看到,在这份合同上,现在小区物业出售的车位也不是出售的所有权,合同里仅仅写的是“ 使用权”,使用期限到“城市名苑土地使用权到期时终止”,从内容来看,这是一份长达数十年租赁合同。据岛城律师丛伟介绍,合同法规定,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超过期限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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