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市民申请临时困难救助需满足相应条件

2015-01-05 14:17:22
来源:信网-城市信报
责任编辑:亚麦

“现在是否还申请临时困难救助,能申请的话,我需要带哪些证件和材料?”近日,在八大湖街道天台路社区居委会中心,居民李女士向社区工作人员询问道。据天台路社区居委会臧主任介绍,快到年关了,有很多居民来咨询如何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和申请保障性住房。对此,记者了解到,现在仍可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申请临时困难救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事务科

1、条件及标准:

⑴凡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符合以下五类情况之一的家庭,均可申请临时困难救助:

①因遭遇火灾、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紧急事件,造成基本生活设施破坏,无生活自救能力,家庭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

②低保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00%-150%之内的家庭(以下简称“低保边缘家庭”)中因患大病,重病家庭支出的医疗费用明显高于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③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家庭生活存在严重困难且一年内未获得其他救助的。

④年满18-20周岁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未单独立户、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00%-200%范围内的重度残疾人,因患大病、重病、上学等支出费用高早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⑤单亲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200%范围内的家庭中,因患大病、重病、子女上学等家庭支出费用早晨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下列情况不得申请临时困难救助:

①因打架 、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法律法规的。

②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材料的。

③救助标准:各区(市)根据所在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临时性、突发性的困难类型的困难来确定当地的救助标准。

救助金额根据救助困难对象的困难程度大小和自救能力强弱确定,每户全年不超过两次,救助金额原则不超过4000元。

只适用类别③的临时困难救助,每户每年救助款不超过1500,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大学生在校期间,当年得到其他机构救助不足1500元的,可以申请类别③的临时救助,但临时救助与其他机构总额全年不超过1500元。

3、申办材料:

⑴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由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的人员据实填写,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⑵申请类别的救助要提供子女的学生证及子女所在学校出具的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证明材料。

(3)对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对已领取的临时困难救助金如数追回外,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备案,两年人不得再次申请。

4、程序时限:

采取一事一审批的方式。程序如下:

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的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收入证明,大病、重病已支付的医疗费收据、有关病历,学籍证明、婚姻证明以及单位和社会救助帮困的情况证明等必须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后,由社区居委会单独或街道办事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填写《青岛市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并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审核、审批。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并提出临时困难救助初步意见,报区(市)民政局、财政局批准后拨付资金。

临时困难救助金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批准救助金额于当日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在特殊情况下,区(市)民政部门也可直接发放。

绿色通道。在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紧急事件导致群众遭遇严重困难的情况下 ,启动临时困难救助绿色通道。由区(市)民政部门经现场调查,与街道、社区协商后,直接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救助金和生活物资,每户总金额不超过4000元,然后按程序补办手续。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