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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笔试12日报名 青岛有11个现场确认点

2015-01-05 09:51:35
来源:信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魏海洋
责任编辑:每皮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魏海洋) 1月4日,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山东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本月12日开始报名。共分为幼儿园、小学等5类教师资格证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15日。

记者了解到,2015年上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5年1月12日至1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18日,考生需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所在考区有多个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其中,青岛有市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等11个现场确认点。

考试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有5个类别的考试,分别为幼儿园、小学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

另外,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5年4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报名考试收费为每人每科60元。

■新政师范生毕业超3年需重考

记者了解到,针对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师资格证问题,有新政策的相关规定。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据悉,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予笔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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