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商业健康险春天正来临 政策利好或将频出

2014-12-22 08:33:04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亚麦

 

\

商业健康险的春天正在来临。

记者获悉,中国保监会正在与财政部等相关部委沟通协调,酝酿为健康险发展争取更多政策优惠,其中主要包括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研究减免基本医保经办的营业税3项税收优惠政策。

日前,记者从上海相关部门获悉,上海正在推进的新医改方案中,将允许社会资金参与医改,尤其是商业保险资金参与到高端医疗体系建设;同时从明年起或允许医保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投保商业健康险,另外对于企业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与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进行突破性研究。同时,批复成立专业健康险公司的闸门,在沉寂多年后再次打开。

抢滩自贸区

12月18日,名为太保安联健康险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开业仪式。据悉,该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中国太保持股77%,德国安联持股23%。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太保占5席,安联占2席,两位外方高管分别负责精算兼财务和营运。

这已经不是太保第一次将旗下子公司设在上海自贸区内,由于“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不久前太保将其新设立的养老不动产投资机构也设在上海自贸区。

与平安、人保等集团早在8年前就已经设立了专业健康险公司相比,太保此时设立健康险公司显得有点姗姗来迟。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太保健康险公司却赶上了好时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健康险发展的政策,扩大健康险的经营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参与经办服务、开展大病业务、鼓励健康产业投资、研究出台健康险税优政策等。政策红利将开始逐步释放,商业健康险的发展迎来了非常有利的时机。”日前,国内一位健康险领域专家告诉记者。“我们将以轻资产模式介入健康险产业,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重点聚焦于健康险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后援支持及健康管理服务等中后台,前端销售上则倚仗于寿险、产险公司的传统渠道,以及网销、经代渠道。”太保集团一高层在受访时对这家新公司寄予了厚望。

值得一提的是,有别于平安高举高打进军高端健康险市场模式,太保安联健康险公司未来会更侧重于中端市场。其首先会开发太保集团已有的8600万老客户资源作为目标客户群,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客群等细分人群需求定位,在此基础上,利用安联提供的专业技术,逐步满足细分人群多层次、差异化健康需求。

政策利好或将频出

就在今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加快发展健康保险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了要对商业健康险领域进行顶层设计。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现在业内都对商业健康险政策扶持抱有很大的期待。“不久之前,保监会专门开了闭门会议研究商业健康险发展的政策支持,为鼓励个人运用商业保险做好健康保障财务安排,保监会正在争取制定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优政策,协调相关部委研究利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盘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简单储蓄转变成互助共济,大幅提升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日前,上海一家健康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除监管层在积极争取这一政策外,保监会也在研究如何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其基本思路是可以比照不同风险计算大病保险最低资本,研究根据风险特征,降低、减免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标准;研究减免基本医保经办的营业税,现在一年期及以上的商业健康险已经免征营业税,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业务比一般商业健康险政策性更强,属于准公共产品服务,则更有理由早日争取免征营业税。

而与这些正在研究中的政策相比,上海有望在明年出台更多实质性利好商业保险机构的政策。据悉,上海可能还将对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进行进一步突破,允许商业保险机构介入。“上海每个企业有一部分职工的福利是工资的5%用来做补充医疗,上海市工会做的补充医疗保险就是用这个钱,现在这个资金池已经达到非常庞大的数额,但是这个资源还没有找到具体开发的模式,商业保险机构肯定会感兴趣,如果这个资源再开发,可能比医保的个人账户前景会更好。”业内人士称。 (华时)

新闻链接

《保险法》第三次修改门槛提高监管趋严

作为保险行业的基本法,《保险法》已在进行第三次修改。随着保险主体的不断扩容、投资渠道次第放开、政策藩篱一一被击破,《保险法》的修订已成必然。而根据今年10月保监部门启动《保险法》修订的动作,此次修订已大体完成。

记者日前获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来看,前后共有52处不同,合同法修改较少,保险业法修改较多,并已在保险公司内小范围征求过意见。

在保险公司飞速发展过程中,保险已较2009年有很大不同,如以规模为导向的“偿一代”向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过渡、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不断扩宽、互联网保险的火速燎原等,共同构成了与几年前完全不同的保险生态,而这些新生事物也都被写进新的建议稿中。

值得一提的是,现法中“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一条拟被删除。人保财险精算总监陈东辉曾对媒体指出,目前的偿付能力标准与四倍规定存在着明显冲突。现行偿付能力标准的最低资本要求约为自留保费16%,如果达到四倍规定,公司实际资本就会达到自留保费25%,实际资本/最低资本要求=25%/16%>150%,即只要符合《保险法》四倍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将超过150%。

与此同时,建议稿对“法律责任”一章的改动较多,但主要是罚款额度的增加。以违规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公司为例,现规定在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情况下,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建议稿中,对于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建议稿拟将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等首次写入法律其中。 (中经)(资料图片)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