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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收了附加费不退 市民可打交通委热线投诉

2014-11-27 08:26:30
作者:李冰
责任编辑:每皮

近日,市民孙先生乘坐出租车出门办事,下车匆忙,后来才发现被收了燃油附加费,1块钱不多,但孙先生心里不舒服。事后和司机沟通,对方没有“悔过”的意思,只是称会“还钱”。记者从一家出租车公司了解到,最近接到过四五次类似的反映。交通委也提醒市民,遇到多收费可拨打82817777投诉。

11月26日,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4日乘坐出租车办事,到了下车时,因为之前使用打车软件叫车,他就用软件付款,总共13块。“当时我也比较急,没注意看车票,司机说多少钱,我就输入司机说的数,交完钱就下了车。”孙先生说,好在他索要了发票,后来才发现被多收了钱 。

孙先生介绍,发票显示的费用是12元,司机收了13元,也就是说多收了1块钱 ,1块钱正是青岛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因为油价连续下降,岛城从18日开始已经取消了燃油附加费,按规定,出租车不应该再收取这1块钱。孙先生承认自己有疏忽,但他认为责任主要在出租车司机。

因为是通过打车软件叫的车,孙先生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于是就把这事告诉了对方,意思是对方多收了一块钱,也是想提醒司机以后注意。对方回复了俩字“还你”,意思是会“还钱”,这个回复让孙先生不满意。孙先生称联系对方也没有其他意思,但对方的回复让他感觉对方的态度不好,他认为对方至少应该说声“不好意思”、“疏忽了”之类的话。26日,孙先生称没有收到对方的1块钱 ,他推测对方可能已经忘了这事。

26日下午,记者将孙先生的遭遇反映给了出租车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司机后,确认了此事。工作人员称当时司机疏忽了,确实不是有意的,同时,工作人员也认为司机的回复不大妥当,公司要求司机给乘客道歉,说明此事。

在采访中,工作人员透露,最近收到过四五次类似的投诉。工作人员介绍,青岛取消燃油附加费的规定出台后,公司通过短信、书面通知、口头联系等方式,多次通知出租车驾驶员,要求去掉车内的收费通知,不能再收取1块的附加费,不过,依然有个别司机没有严格执行,有时故意多收钱。

26日,市民吴女士也告诉记者,22日,她乘坐出租车,最后打出的发票是31元,她习惯性的给了司机32元,司机没有说什么,直接就收下了。

26日下午,记者也就收取燃油附加费的事情咨询了青岛市交通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通委当时下发通知,要求出租车司机严格执行,同时也在道路上做过稽查。工作人员介绍,乘客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交通委投诉热线:82817777,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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