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微博网友“@ 横移点猪”称,8日上午,他在汽车北站乘坐了一辆发往淄博的长途客车,结果上午10时25分发车,11时40分在车辆到达即墨服务区时,就被拼到了另外一辆从石岛发往淄博的长途客车上,结果因为车上的人太多,一些人只能站着 。“车上还有很多去济南的乘客,下午1点钟,车进入了潍坊服务区后,这些去济南的乘客又被拼到了另外一辆车上。”该网友称,由于换车仓促,他并没有记下此前车辆的车牌号,只是在车到了潍坊区域后才下车拍下了从石岛至淄博车辆的车牌号。该网友表示,在汽车北站乘车,经常会遇到这种倒客的现象,因为两车合并后座位不够,很多人只能站着或坐在过道里,“这种随意合并卖客的现象是合法的吗?”网友对此提出了质疑。
除了有乘客投诉“倒客”,也有乘客向本报反映,遭遇“甩客”。来青打工的盛先生说,9月6日,他和几名老乡一起回老家济宁过中秋节,他们一起从胶州汽车站售票窗口买了到济宁的汽车票,随后登上了车站内的一辆客车,为了确认没上错车,他和几名老乡还特地问是否进济宁客运站,并得到司机的肯定回答。然而当天下午3时15分客车行驶至日东高速上的济宁服务区时,客车司机称该班次的终点站是菏泽,而不是济宁 ,并称服务区附近有公交车,乘客乘坐公交车可以直达济宁市区。
盛先生称,虽然车上近三分之二的乘客去往济宁,但因司机决定不进济宁客运站,无奈纷纷下车。但是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寻找,盛先生和其他乘客并未发现司机所说的公交车站。因找车太难,近一小时后,仍有11名乘客滞留在服务区内。“我们车票上的班次是JB01,希望记者能帮我们维维权!”盛先生说。
记者就此联系到了城阳区交通局,该局一位王姓负责人介绍,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的可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上下客,这就属于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该负责人表示,通常这种违章行为的管辖权是按照违章行为的发生地来进行处理,由于车辆是从城阳区驶出,乘客反映到该部门后,他们可以申请上级部门对此进行处理。
据介绍,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时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但由于此类倒客行为多在正规车站以外,事情发生过之后即出现证据灭失,执法人员很难进行取证。如果市民在乘坐长途车出行时遭遇此类情况,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之后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这些证据就包括:在车站内乘车时所购买的车票来证明所乘坐的车辆,事情发生的经过,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发出的举报信等。
“如果证据不全,违章车辆车主矢口否认的话,执法人员也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王姓负责人表示,现在的手机多数都是智能机,市民们遭遇此类情况时,可使用手机进行录音、录像取证,这也是最直接的证据,根据这些证据 ,执法人员便可依法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 。而对于盛先生反映的甩客问题,记者也致电胶州汽车站,据工作人员介绍JB01班次客车应是节前加班车次,他们将尽快落实整顿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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