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5768起,醉酒驾驶459起,分别比去年同期查处数量增加了18% 和29% 。此外,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青岛共有1224人因醉酒驾驶获刑。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开车不喝酒”已为绝大多数驾驶人所遵守,可谓是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据了解,醉驾入刑以来,本市共查处醉酒驾驶1648人,全部立案,已移送检察机关1588人,1033人获实刑,191人缓刑,正在审查364起。
据介绍,随着元旦、春节假期的临近,酒驾行为将进入高发期。针对一些“酒驾”违法人避开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的情况,交警部门在时间安排上,改变原来单纯固定的夜间统一行动,延伸为全天候行动、凌晨行动,强化路面查控力度和密度;在整治点段的设置上,逐渐向城郊接合部和农村道路延伸,不给整治留死角盲区;在整治车型上,向摩托车、低档机动车延伸,扩大整治覆盖面;针对酒驾驾驶人遇查处时经常采取逃逸行为的实际,在查处方式上将采用更加灵活、安全、有效的方式。
■案例
险!差1毫克就要蹲监狱
尽管醉驾入刑已经实施3年多了 ,然而,触犯禁令的醉驾案件不见减少反而呈现上升趋势,除了跟交警部门巡查力度的增大有关外,更多原因出在驾驶员身上。市北法院刑事审判庭一位法官称,根据该院的分析结果显示,不少摩托车驾驶员对醉驾入刑的法律知识不够了解,认为酒驾入刑只是针对汽车,不包括摩托车。
12月30日,记者对60名司机进行采访时,几乎所有人都表示,会坚持“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但也有少数司机“坦诚”,如果喝得不多,还是会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回去。“喝一瓶啤酒肯定不会出问题。”市民刘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打车回去,第二天还要打车回酒店取车 。不说来回的车费,还挺费时间的。”
在半年前一次交警集中夜查时,牛先生被交警逮了个正着。“当时检测时,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79毫克/100毫升,差一点就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了。”牛先生说,“我现在成反面典型了。在酒桌上,朋友经常拿我的例子来教育那些想酒后驾车的朋友。”采访过程中,牛先生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当时,我被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被扣半年。如果当初再多喝一杯,(酒精含量)再多1毫克,就被判刑了 ,可能工作就丢了。”
两笔账算下来,哪一个更合算显而易见。
■相关新闻
的哥醉驾超速导致乘客死亡
构成交通肇事罪,获刑四年半
本报12月30日讯(记者 李保光)出租车司机李某,在醉酒状态下接活拉客,并因超速行驶,在胶宁高架路上撞上桥体,导致乘客当场死亡。日前 ,经法院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3年7月17日5时许,出租车司机李某醉酒后驾驶出租车搭载乘客张先生,沿本市胶宁高架桥由西向东行驶至310至315号灯杆处,因超速驾驶,车辆与桥体相撞。张先生被甩出车外,致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底多发骨折,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小脑周围血肿,脑干出血,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李某逃离现场,不过,随后被警方抓获。经检验,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的程度。
此外,经交警部门鉴定,发生事故时,该辆出租车的行驶速度保守值约为140公里/小时。随后,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乘客张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
后经市南法院审理认为,出租车司机李某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李某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经市中院审理做出了维持原审判决的终审裁定。记者 李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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