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工作将于本月20日结束,市人社部门再次提醒尚未缴费的居民抓紧时间办理,市内三区居民在三区范围内通过街保中心就近办理参保缴费。
根据新出台的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按年度收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缴费的居民,须在下一年度集中缴费期内办理参保。参保时,应当补缴自2015年1月1日起应由个人缴纳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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