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12月11日从市老龄办获悉,2015年百岁老人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百岁老人家属提前准备好申报所需材料,于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到申报对象户籍所在的街道、镇有关部门、村(居)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据悉,凡191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均可登记为2015年百岁老人。 百岁老人家属登记时要持百岁老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载有本人信息和住址的两页),同时附百岁老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申报对象户籍所在的街道、镇有关部门、村(居)办理手续。
据了解,青岛市百岁老人每年享受多项优待,每人每月享受青岛市财政300元长寿补贴金,每年由卫生部门免费体检一次。此外,各区、市在此基础上还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优待。
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