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8日讯 截至目前,青岛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00万辆,而交通陋习成了影响交通、引发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第3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城市信报联合青岛市交警官方微博发起的2014年“我最讨厌的‘十大陋习’”网友投票已结束,其中夜间滥用远光灯成为最令人反感的陋习。
夜间滥用远光灯居首
近日,城市信报联合青岛市交警官微在第3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发起的2014年“我最讨厌的‘十大陋习’”评选活动已经结束。本次活动从11月28日开始,青岛交警通过微博与网友互动,让网友给“我最讨厌的‘十大陋习’”进行投票。截至12月5日,共有上千名网友通过微博投票、网络留言等形式参与,2014年“我最讨厌的‘十大陋习’”出炉。
根据网友投票多少,最不受“待见”的十种陋习从高至低分别为:夜间滥用远光灯;临近路口时强行变道,加塞的;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随意变更车道;随意向车外抛撒物品;遇有其他车辆并线时,故意加速不让行;开车打手机、刷微博、玩微信;开车闯红灯、抢绿灯;不避让应急救援车辆的;发生轻微事故不撤离现场。
除此之外,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在网状线停车,堵塞交通的;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不系安全带等五种陋习也是网友所讨厌的。
其中夜间滥用远光灯;临近路口时强行变道,加塞的;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等三项均获得超200张投票。夜间滥用远光灯更是凭借285张投票跃居首位,远超排在第二位的“临近路口时强行变道,加塞的”43票。
滥用远光灯罚款100元记1分
夜间行车,灯光是车辆的“眼睛”。驾驶人如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往往会给别的驾驶人造成视觉障碍,轻者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重则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我国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据胶州交警介绍,远光灯除了对来车驾驶人有影响外,远光灯对同向行驶的车辆同样有严重影响,市区车流往往比较密集,当你开启了远光灯之后,由于远光灯的光束十分集中且亮度较高,前车的司机在看左右后视镜时,往往会受刺眼的强光影响,形成局部的“盲区”甚至短暂“失明”,无法看清车身两侧的路面情况。尤其在需要并线或者转弯时,一个不留神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介绍,胶州交警部门决定在夜间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把违法开启远光灯也纳入进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对违规使用灯光的,按照相关规定罚款100元并记1分。青岛的其他交警部门,也将开展类似行动。
据介绍,对远光灯的查处目前主要以现场执法的方式进行,执勤民警会携带记录仪,通过现场观察判断,提前100多米锁定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然后予以拦截查处。
不系安全带,探头自动拍
此外,除了夜间滥用远光灯,城市信报记者注意到不系安全带仅获得16张投票,在“我最讨厌的‘十大陋习”15项选择中垫底。
对此,交警表示,不系安全带基本上不会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所以很多人并不把这一项也当成一种交通陋习。然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交警表示,系安全带对于保护车辆驾驶人及乘员的安全至关重要,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刻,安全带能把人“按”在座椅上,避免因为车速太快导致驾驶人或乘员与车窗发生撞击乃至飞出车外。
据了解,目前随着青岛智能交通系统800余个高清探头启用,不系安全带也已成为自动抓拍一项交通违法行为。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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