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周建亮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记者从青岛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将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市民举报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可获得奖励,投诉举报电话分别为:市交通运输委12328,市安监局12350,市公安交警122。
根据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与市交通运输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出的通告,我市将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未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查验制度和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登记制度,非法使用无资质运输单位和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机动车生产、改装和车辆维修单位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的违法行为,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无证上路、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悬挂或喷涂车身反光标志和警示标志、集装箱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转锁装置的违法行为。
通告鼓励市民积极对危化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实名举报,查实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第一举报人给予100元至10000元的现金奖励。举报事项对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突破上限予以奖励。针对举报人的信息,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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