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郭先生拨打信报全媒体热线电话(0532-80889431)称,自己住在浮山后二小区,迄今为止已经十五年了。该小区的供热公司,浮山新区热力公司一直没有与业主签订有效的供热合同。据郭先生介绍,在住进小区的前三年,业主每年会与供热公司签订一份由公司方面制定的供暖合同,但到了第四年,业主们希望能签订由青岛市工商局制定的供暖合同,这时就出了问题。“根据青岛市工商局制定的供暖合同,室内厨房需要装上足够数目以及相应型号的暖气片,但我们小区住户的厨房内都没有安装暖气片,”郭先生说,“热力公司看过合同内容后,就一直拒绝签合同。而我们业主说得很清楚,只有签订了合同才缴取暖费。到目前为止,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公司方面始终采取拖延的态度。”
为了核实情况,信报全媒体数次联系了浮山新区热力公司,表明来意之后,公司方面说无法联系上负责人,到后来直接挂断了电话。截至目前,记者未能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
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根据青岛市供热办负责人的解释,业主与热力公司签订的合同,具体出处并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制定自己的合同。业主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上有达不到政策要求的条款,业主可以投诉给供热办。而关于厨房是否需要安装暖气片的问题,负责人说,对于室内安装暖气片的数量和位置并没有硬性规定,但室温必须达到标准。按照规定,厨房应当保持在10度。
关于此事的最新进展,信报全媒体会跟踪报道。(文 信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陈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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