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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青岛中心电梯故障后续:至今未贴使用标志

2014-11-03 12:42:32
来源:信网
作者: 高鹏
责任编辑: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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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青岛中心电梯内没有使用标志,只贴了一张承诺书

信网11月3讯 10月22日,中铁青岛中心业主杨女士曾向信报全媒体记者反映称,21日家中老人在乘坐电梯时,由于电梯出现故障,被困在电梯里。虽然没出什么大事,但受到了惊吓。记者调查发现,中铁青岛中心的电梯未按规定张贴电梯使用标志。(详见《中铁青岛中心电梯多次故障 未贴使用标志涉违规》)针对此事,中铁青岛中心的徐经理称会尽快落实整改。已经过去很多天了,青岛中心方面至今仍然没有张贴正规的电梯使用标志。

青岛中心:已安排人员整改,具体情况不清楚

中铁青岛中心电梯整改情况如何?近日记者联系到中铁置业(青岛)的徐姓经理了解情况。徐经理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安排工程部的人员整改了,但是目前并没有将具体情况反馈回来,所以我不太清楚”。

10月30日上午,信报全媒体记者再次来到中铁青岛中心C塔,了解中铁方面是否已经就电梯使用中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入电梯,记者并未发现相关监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标志,只是张贴了一张“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质量承诺书”,落款是“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制”。

质监局:电梯必须张贴电梯使用标志

在电梯的正常使用中应该张贴那些证件呢?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电梯使用之前必须到质监局进行申请备案,经检验合格之后,我们会发放电梯使用标志。电梯使用标志必须张贴在电梯间内,发现不按规定张贴的情况,市民可以拨打12365进行投诉。管理部门经核查属实后会限令电梯安装单位进行整改。如安装单位到期不整改,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提醒:新《电梯使用标志》2014年5月1日开始使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从2013年5月1日起,《电梯使用标志》将逐步替代原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2014年5月1日前结束新旧标志的更换工作。

新标志增加应急救援电话便于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组织和安抚;增加使用单位和制造单位,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公众监督;增加登记机关,便于公众监督和反映问题,乘客在乘梯过程中发现电梯超期或其他安全问题,可以向属地质监部门反映(12365投诉电话);增加二维码,便于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强化公众监督,乘客可以通过二维码了解更多的电梯安全管理信息(电梯基本信息、使用单位信息及检验检测信息等);调整下次检验日期格式,将原来的“下次检验日期”由到日,调整到月,即在此月底之前应当进行定期检验,便于使用单位申报检验。

对此事,信报全媒体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文/图 信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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