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前备受关注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尘埃落定。
针对自主招生中的不规范不透明、“掐尖”抢生源等弊端,意见明确,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同时规定不得采用高校联考方式,不组织专门培训等。
针对部分高校举办“小高考”“掐尖”抢生源的问题,要求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往年部分高校组成的北约、华约、卓越等笔试联盟全部取消,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不组织专门培训。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关于自主招生考核时间的调整,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这个时间点有利于维护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高考出分后,部分考生家长追求自主招生“优惠分值”目的性增强,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利害性加大,防范营私舞弊和权力寻租风险的压力增加。另外,出分后,高校如果根据高考成绩设定门槛,部分有学科特长但高考成绩稍低的学生可能被挡在门槛之外。
对于规范自主招生录取程序,意见要求,试点高校根据学校自主招生简章,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及优惠分值。要在各省高考成绩公布前(最晚6月22日前)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
同时,进一步完善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和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实行自主招生信息“十公开”,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
据悉,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按分数录取的一种补充。2003年开始启动试点,目前试点高校共有90所,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数的5%,2014年选拔录取了3.2万人。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祥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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