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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义务教育学校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2014-12-13 09:08:59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臧旭平
责任编辑:千竹

早报讯 教师在不同学校之间轮岗交流最大的制约在于人事关系的流动,今后这个问题将得到解决。昨天,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组织申报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这意味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将迈入快车道。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已经被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首批示范区。

今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 《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通知》要求,申报“县管校聘”示范区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所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将此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性举措,采取切实措施实行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实行教师 “无校籍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激励保障政策,合理规划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已经被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据介绍,为推进名师、名校长在校际间的交流,我市今年专门出台了 《关于推进区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优秀校长、教师的统筹调配力度,对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个聘期的校长和连续任教满6年的教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 (交流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进行轮岗交流。今年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达到2915人 (校长152人),占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2%,参与交流的教师中骨干教师占27%。 (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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