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下发《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允许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可以用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
此举意在通过引导境内人民币通过RQDII渠道出海投资,“激励”境外金融机构加快推出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投资品种,进而拓宽离岸人民币的投资范围,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目前,我们已经与一些境外金融机构做了初步沟通,希望他们拿出一部分优质金融资产,设计成以人民币计价的RQDII理财产品。”一家基金公司海外投资部主管透露,但相应RQDII产品正式面世,还需要一段时间。
相比RQFII需要额度审批,《通知》明确规定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发行产品,应明确最大发行规模并报送监管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规模应以实际募资规模为准,不得超过报送的产品最大发行规模。值得一提的是,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募集情况上调产品的最大发行规模。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这项条款意在引导更多境内人民币通过RQDII通道投资海外人民币计价的资本市场,提高境外人民币金融品种交易活跃度与资产规模。“单个RQDII产品能发行多大的规模,某种程度取决于产品发行方能否找到相应的投资品种相匹配。”一家境外银行产品创新部人士坦言。目前他在设计相关RQDII产品时,主要碰到两大操作难点,一是全球主流的金融投资品种都以美元、欧元与日元计价结算,其中的汇率兑换需要考虑得失。究其原因,由于境外人民币缺乏足够多的投资品种与商业用途,有些境外银行不大愿意结算吸收人民币,导致人民币兑换美元的实际汇差相当高,甚至可能大幅压缩RQDII产品投资回报。
二是足够高收益的境外金融投资品种相对稀少,令RQDII产品在收益率方面未必能胜过境内理财产品。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人民币一年存款利息达到3.5%,而欧美国家基准利率只有0-0.25%,由此RQDII产品必须找到相应的额外收益,填补约3.25%的利差劣势。“考虑到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达到5-8%,RQDII产品需要匹配年化收益超过8.25%的境外金融投资品种,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这类境外投资品种比较少。”他说。即使有高收益的金融投资品种,境外金融机构可能未必愿意设计成RQDII产品。这无疑考验RQDII产品发行方获取境外优质金融资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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