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陈楠) 医院就诊期间,因怀疑大夫故意为其开价格昂贵的药物,患者李某家属在跟大夫郑某理论过程中,将郑某打伤。经公安部门多次调解未成,11月18日 ,市北“天平110调解室”对此案再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家属赔付3万元。
今年5月4日,李某在妻子、女儿的陪同下,去青岛某三甲医院就医。期间,护士为其做皮试发现,李某对其中一种药物有过敏反应,便为其推荐了另一款价格相对较高的药。李某表示,他之前一直都是服用那种药物,且没有任何过敏症状。李某要求大夫对此事进行解释。大夫郑某表示,按照规定,不能为其开具这种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家属认为,郑某是故意给他开价格较贵的药物,随后找对方理论。
期间,因对方说话语气不好发生争执,李某家属对郑某实施殴打,造成其头、面部多处受伤。这场纠纷还惊动了110民警,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未达成调解。随即,办案民警通过驻所的天平110调解工作室申报,并移交了案件材料。
11月18日,天平110调解工作室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受害方要求10余万元的赔偿,而侵害方以家庭经济困难、对方索赔过高、对方也有过错为由拒绝支付。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中断。
人民调解员立刻邀请派驻调解工作室的法官介入进行指导。法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规定做出了详尽解释,又通过单独约谈、背对背调解等方式,在对双方的责任初步划分的基础上,确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大致金额,并提出调解方案。经过多次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3万元的赔偿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了1万元,余款2万元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经济纠葛 、口舌纷争等如不冷静处理很容易激化而上演“全武行”,导致轻微伤害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治安案件时因职能所限,虽然可以对赔偿一并进行调解,却苦于治安调解书不具备法律强制执行力,而导致当事人毁约不履行的情形时有发生。
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今年年初,市北法院与公安、司法局探索联动调解机制,并成立“天平110调解工作室”,由三家单位联合调解,切实解决因治安损害赔偿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
统计显示,联动化解机制建立之前,2012年市北公安共受理伤害类治安案件1525件,2013年为1578件,2014年2005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市北法院2013年共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17件,联动化解机制实施后,2014年仅受理210件。今年以来,天平110调解工作室调解治安损害赔偿案件179件,损害赔偿案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损害赔偿案件18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85件,协议履行率达100%,为被侵权人挽回经济损失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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