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青岛11月17日讯(见习记者 赵彦彦)近日,继《山东省药品质量公告》发布第三季度药品质量抽验结果之后,青岛市食药监局对其中涉及青岛5批次不符合标准中药饮片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5批次不符合标准中药饮片均为劣药,分别是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青岛市胸科医院供样的“白芍”(批号140316)(芍药苷含量不符合规定);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安徽毫州市长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的“炒白芍”(批号140301;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从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的决明子(批号20131001)、山药(批号20140201)和麦冬(批号20140201)。
在调查过程中,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均提供了公司有关资质、供货方资质、清单等相关资料。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5条等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青岛市胸科医院、城阳天合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因青岛天合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是劣药,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81条之规定,免除罚款。目前,涉及5批次不符合标准中药饮片的案件已结案。
据悉,以上5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市食药局已依据《山东省药品抽样管理规定》上报省食药局,省食药局将依法转交外地食药部门协查处理。
同时,为督促涉事单位确保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省局《公告》发出后,市食药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市胸科医院医院负责人和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所属地李沧区、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也参加了约谈。
市食药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怀疑药品质量存在问题,可以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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