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特供药店是指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 《医疗保险特供药店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特供业务的定点药店。2012年7月,我市推出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针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的参保人专门制定了特药、特材救助项目,针对特定药品、特定医用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按最高费用限额内个人自负费用的70%予以救助。目前我市已有8种特药、1种特材纳入首批救助范围,涉及慢性髓细胞白血病、乳腺癌、肺癌、肾细胞癌或胃肠间质瘤、BH4缺乏症、帕金森氏病等重大疾病和罕见病。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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