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分别位于,李沧区金水路以南、秀山路以东、虎山路以北、鸿园路以西(B-19-7-1);李沧区金水路以南、秀山路以东、虎山路以北、鸿园路以西 (B-21-1-3);李沧区金水路以南、秀山路以东、虎山路以北、鸿园路以西 (B-21-1-2)。拍卖出让地块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0。本次出让的1、2号地块为保障性住房配建用地,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同时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后,同时将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给受让人。1号地块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1101.93平方米,不少于185套。2号地块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629.16平方米,不少于78套。
(记者 王磊江)
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