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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房上市 土地收益金按成交价1% 收取

2014-11-05 07:36:05
责任编辑:苏青

房地产交易与登记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王建红于11月4日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回答了广大市民的问题。

有市民问:“我想买个学区房 ,孩子上学用,有些手续问题不明白,有咨询电话吗?”对此,王建红说,为方便群众,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在市内设立了分支机构:东部交易处:新浦路6号,电话85023921;市北交易处:南京路236号,电话85020865;四方交易处:重庆南路120号,电话85639738;李沧交易处:峰山路117号,电话87632119。“中心已开通咨询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咨询电话为82660001,市民可拨打查询办证进度、咨询业务办理等相关事项。”

现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和卖方各需缴纳何种税费?“买卖二手房各项费用如下: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每平方米3元),非住宅每平方米8元(买卖双方各每平方米4元);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须上市交易时征收土地收益金。”王建红表示,已购公房上市土地收益金按成交价的1% 征收。拆迁返还的住房上市交易不缴纳土地收益金,但安置在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拆迁返还住房除外。

另外,王建红表示为满足部分特殊人士需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推出了免费登门服务,凡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人士或者因病住院的,可以由近亲属持老年人身份证或肢体残疾证、住院证明申请登门服务。登门服务咨询电话:82661870、66651952。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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