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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居民楼从头裂到脚 城管局表示已过质保期

2014-12-17 07:44:00
责任编辑:亚麦

四流南路187号甲居民楼墙体从地基开裂到楼顶,楼内110户居民心难安。由于涉及原建设管理单位改制,房屋经过筒子楼改造,以及负责改造的相关单位也已经撤并等诸多因素,导致这条大裂缝出现至今6年仍没有任何解决迹象。记者试图联系新撤并单位了解筒子楼改造的相关善后工作,但并未得到答复,工作人员表示该改造项目应该已经出了质保期。

“这种楼住着太揪心了,已经整整6年了怎么连个说法都没有呢?”四流南路187号甲居民楼开裂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发读者广泛热议,大家纷纷表达对该楼居民的同情和支持。记者在探访中注意到,开裂部位系1971年原国棉五厂建设的主体楼房与2008年新扩建的楼体之间产生,而新扩建部分东北角地基出现明显下陷,这也被全楼居民认定为裂缝出现的主要原因。据原国棉五厂相关留守人员介绍,四流南路187号甲主体部分并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新扩建部分,而这部分并不是原国棉五厂负责兴建,因此他们即便想解决也无从下手 。记者从该楼居民出示的房产证上也注意到,新扩建的部位并未列入居民个人房产范围内。

那么这个扩建部分究竟该由谁负责呢?记者从洛阳路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该扩建工程属当时原四方区筒子楼改扩建项目,2008年四方区第一批改扩建的8栋筒子楼中就有四流南路187号甲,该项目由当时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

对于该改扩建项目,楼上居民都表示非常感激,新增添的独立卫生间和厨房给居民拥挤不便的生活带来极大改善。但由于墙体裂缝的出现,这种喜悦很快被担心取代。居民也曾多次尝试找相关单位反映,不过遗憾的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四方城市建设管理局已经随着新市北区的划定撤并,裂缝问题一时不知道该向谁反映。记者从洛阳路街道办获悉,对于这批筒子楼改造项目,相关单位当时有一些善后措施,这些措施应该也一并并入新市北区相关部门。

16日上午10时许,记者联系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原四方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并入市北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相关工作也由市北城管局负责处理。记者随即将四流南路187号甲居民楼的情况反映给该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该情况要向领导汇报后再做答复,并记下记者联系方式。同时工作人员表示,该扩建改造项目于2008年完成,至今已经6年,应该已经超过建筑质保期了。16日下午4时许,由于一直没接到来电,记者再次联系市北区城管局,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出去开会了,该工作人员也表示,该居民楼扩建部分应该已经出了质保期。直到16日晚7时,记者也没接到反馈电话。对于两名工作人员所说的扩建部分已经出质保期的说法,居民表示不能理解。“按照这个说法,只要过了质保期,房屋塌了也不属于建设方的问题了?”

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而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出现问题,则质保期应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即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终生保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同时规定,如果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栋裂缝楼房究竟该何去何从,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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