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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变欺房:卧室上方是卫生间 交房遥遥无期

2014-09-18 09:24:28
责任编辑:洛克
  在商品房预售制度下,风险被转移到购房者身上,让许多市民感叹“房”不胜防。购买了城阳区一楼盘一套复式住房的崔女士最近寝食难安,自己花了百万元购买的新房,卧室上方竟是别人家的洗手间;在辽阳东路一商业综合体买了两套公寓的袁先生也郁闷了,一次次延迟交房,交房变得遥遥无期……律师支招,购房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避免期房变“欺房”。



  1 卧室上方竟然是卫生间



  近日,购买了城阳区一楼盘的市民崔女士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着,她发现卧室上方的污水管暴露在外,存在管道爆裂、污水横流的危险,随后发现楼上住户的卫生间原来就在自己卧室正上方,根本不符合设计规范。



  崔女士说,她咨询过律师,根据2006年3月1日实施的建设部《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如果在预售合同里没有明确规定在其他房间设污水管道,那么开发商是违规的,可以拒绝收房。建议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对污水管道增设防护措施,对污水管道外观进行装饰等。“我和亲戚们在这个小区一共买了7套房子,开发商却一直没解决好污水管的问题,我拒绝收房。”



  崔女士购买的是125号楼的复式单位,购房合同约定于今年12月31日交房,近日,崔女士走进新房一看,发现了一个更为惊人的情况。“整个楼座16层,我家在最底层,卧室上面所有业主家的卫生间都位于我家卧室上面,这是要闹哪样?以后我在卧室睡觉,污水管里谁家冲厕所都会把我惊醒,我一点想再进去的感觉都没有了。”崔女士说,她50多岁了,用半辈子的积蓄买了这个房子,本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现在成了找堵了,心里怎么也过不去这个坎。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5.1.3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地面和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崔女士说,“国家之所以出台新法规,肯定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像这种违规设计,就应该无理由给我退房并赔偿我损失吧?”了解情况后,城市信报记者拨打了崔女士置业顾问孙先生的电话,孙先生表示他已从该公司离职,崔女士的案例已移交给他人。记者又找到新的置业顾问刘先生,他表示之前已经向工程部和客服部沟通过,希望给购房者尽快解决问题。至于能不能退房,刘先生表示他将继续和开发商沟通。城市信报记者随后拨打了跟进过这件事的客服部门刘经理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2 延期多次,迟迟不交房



  “我听说要到2015年1月,不知道消息真假?”“交房,交房,快交房!现在工地连干活的人都没有!”在崂山区鹏利南华商业广场业主群里,几名愤怒的业主吐槽道,“刚才数了数,我被延期的次数,2012年12月31日、2013年8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5月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目前说的是推迟到9月30日,不过照现在的施工进度,估计得延迟到明年了。”



  市民袁先生购买了该项目两套公寓,一套接近40平方米,一套137平方米左右。“我是做外贸生意的,投了这么一大笔钱进去,只是想让员工有个办公地点。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去年12月30日,到如今延期半年以上。去年年底公司租的房子到期了,之前租金是一年6万元,房东看我搬不了,一下子涨到了10万元。真是拖到明年交房,整整10万元房租就得打水漂了。”袁先生说,对这个商业广场,他希望开发商早点儿交房,再就是店铺早点儿开业,等鹏利南华商业广场人气旺起来了,公寓升值保值,可以弥补自己的一部分损失。



  业主李先生分析,开发商缺钱是公寓项目一而再、再而三延迟交房的根本原因。“资金回笼慢,欠着工人钱,施工就断断续续。”李先生说,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该赶紧降价把店铺卖出去,有了流动资金才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不过,袁先生却担心,开发商卖掉了商铺和车位,会直接带着钱跑路。城市信报记者登录青岛市网上房地产发现,该项目近三个月退房达8套之多,其中7月份退了7套,8月份退了1套,而退房高峰出现在今年2月,达11套。综合起来看,该项目累计退房达22套。袁先生也想过退房,但不敢轻举妄动。“开发商回应退房可以,但不会立即退钱,而且不提供何时退钱的书面保证。这就意味着,他们打算卖出退掉的房子,才能给我们退钱。”



  买期房还是市场主流



  购房者对期房的了解,大部分是建立在对开发商的宣传上,而现实情况却往往事与愿违,期房成“欺房”,业主被坑惨。王先生结合他的购房经历说,当初买房时,置业顾问给他作出包括房屋公摊面积、门窗、进口管道等诸多承诺,结果却迟迟不交房,许多承诺都打了折扣。除了延期交房,办不下房产证也是很多期房面临的问题,业主落户、孩子上学等很多问题都被耽误了。更让购房者感到郁闷的是,房地产全行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能完全解决房屋漏雨的问题,期房交付之时往往是业主遭遇麻烦的开始。



  实际上,尽管饱受诟病,期房仍然是大多数购房者的第一选择。房价点评网高级分析师张斌指出,市场上的现房一般面向改善型客群,价格通常比较高,而二手房交易不仅税费较多,而且随着不断折旧其价值上升空间比不上新房。“对大多数年轻的购房者来说,买房有一个长期的规划,期房在建设过程中,城市规划和市政配套也在相应地跟进,购房者可以在付出较低的情况下得到较多回报,房产不仅可以满足居住,还可以实现财政的保值增值。另外,房地产行业在某种意义上属于金融业,与购房者按揭买房对应的是开发商举债盖楼,期房在金融杆杠的作用下,对中国城镇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张斌说,虽然期房有变成“欺房”的风险,让购房者“房”不胜防,但由于其优势无可替代,购买期房的“买图纸”行为仍成为市场主流。



  律师支招:注意收集维权证据



  发现购买的房产与宣传有出入,一些购房者会选择退房,不过,这条维权之路会比较坎坷。一家本地房企的销售经理郑先生自爆行业潜规则:今年房企什么方式都用尽了,最后使出“价格战”才勉强卖出一套房产,绝不会轻易满足购房者的退房要求。为了让购房者以较小的投入实现“安居梦”,同时向“欺房”说不,律师提醒购房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最好找个律师先咨询一番,逐条逐项地分析合同条款,诸如面积误差的处理问题、公摊面积的系数问题等。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孙世强律师指出,关键条款一定要抓住不放,同时,还要与开发商签补充协议。退房时,不仅要退还房款,同时相应的利息、税费也要由开发商退赔。



  “开发商在卖房时往往作出各种承诺吸人眼球,购房者一定要把这些资料都收集起来,最好把开发商的各种承诺都写进购房合同当中,或作为合同附件。”孙律师说,目前无证销售、非法开发的现象仍然存在,一定要设法查验期房的合法性。“购房人应该当面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看清许可证上的楼房幢号是否正确,然后记下许可证的号码,前往政府主管部门核实真伪,避免上当受骗。”



  还有一种“欺房”,打着现房的名义,实际上却是在预售期内没有尽快清盘的期房,待到建成现房后仍在继续销售。另外,一些现房属于剩余的尾房,或是其他人腾退的“问题房”。孙律师提醒,购房者必须细细筛选,尤其是对待尾房和“问题房”,更要多加分析。购买一套房产对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事情,一定要防止期房变“欺房”,别让自己的“安乐窝”成为一生的梦魇。 文/图 记者 刘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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