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晚间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此次利率调整的重点就是要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市场利率和社会融资成本下行,促进实际利率逐步回归合理水平,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这一突出问题,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此次利率调整仍属于中性操作,并不代表货币政策取向发生变化。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物价涨幅总体呈回落态势,中央银行需要根据经济基本面的运行态势,灵活运用利率工具进行微调,保持适当的实际利率水平。这是坚持和完善正常利率调整机制的应有之义,也是提高稳健货币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尽管我国经济也面临一定下行压力,但我国经济体量大,市场空间广阔,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回旋余地很大,抗风险能力也比较强。总体看,我国宏观经济仍保持中高速增长,物价涨幅回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增长正从要素、投资趋动转向创新驱动。因此不需要对经济采取强刺激措施,稳健货币政策取向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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