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该市制定下发了《青岛市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启动了史上最严肃的食品安全工作问责机制,各区(市)政府、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四黑”(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违法犯罪、规范“五小”(小作坊、小食杂店、小超市、小餐饮店、小食堂)复杂业态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违法案件3644起,侦破涉嫌犯罪案件11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15人,同比增长186%;罚没款2323万元;对抽检不合格的374家企业在多家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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