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报道
早报讯 昨天,市政府召开发布会,发布了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的 《关于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六个部分28条,明确了政策措施,从审批、融资、用工、用地、经营管理、政策服务等多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 “松绑、清障、助推”。实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经济规模明显扩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对转方式、调结构形成重要推动,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计划到2017年底,全市私营企业达到30万户以上、年均增长15%左右,个体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00万人以上、年均增长8%左右。
松绑: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意见》指出,通过编制、公布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规范审批。通过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防伪公章“一个窗口受理”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 “三证合一”优化审批流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放开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我市在原有381项前置审批事项中梳理保留了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37项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减少了9成多,并于今年10月份开始实施,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特别是针对九小场所等取消了环保和消防前置办证,一些原本办不了证的“黑户”企业单位也有了获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的可能。
《意见》中还明确了改革时间表,如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目前已经开始试点,将于明年4月底前在全市推行。“以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在三个部门分别办理,以后一个窗口就能办完。”市工商局总会计师江长海介绍,这样就更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清障:解决融资用工用地难题
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模式、服务手段和产品创新,完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多种方式的债券融资,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作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扩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落实创业贷款和贴息政策等方式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根据金融机构每年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的模式,分行业按照不高于0.5%的比例设立风险补偿金,置换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为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服务。近期,市工商局与一些银行达成初步意向,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允许进行信用贷款,提高抵押贷款的额度,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扩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民营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国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募股(IPO),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江长海介绍,对民营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最高7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我市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挂牌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验资、推荐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拓宽用工渠道方面,落实用工补贴政策。民营小微企业招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和择业期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为一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15年年底。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创造岗位新招用规定人员就业,可按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土地使用扶持政策方面,各类园区内民营工业企业取得土地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但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助推:建民营经济服务平台
通过政策引导,创新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主要解决经营能力弱、政务服务弱等问题。通过将民营企业出资人、管理人员培训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落实各种创业补贴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升级,通过多种手段提升民营企业国际化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等方式来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做强做大。
我市还将建立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依托,整合用工、税收、融资等信息,建立民营经济的统一数据平台,形成以信息数据分析为支撑的政府服务和管理决策体系。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网站的支持政策,建立以政策信息为主体的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体系,让民营企业找得着、看得懂有“含金量”的政策,扩大扶持政策受惠面。发挥好商会、协会作用,规范市场竞争和监督检查,落实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政策的督导和全面落实。
(记者 孙启孟)
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