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优先安排新区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改革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争取适当放宽外资入股中资银行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在围填海年度指标管理上实行单列并给予倾斜。
支持新区先行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试验成果,支持创建中韩自由贸易区示范区 ;支持开通中日韩海上旅游快速通道 ,争取设立区域性国际航运交易所,建设山东半岛蓝色要素市场。
围绕突出海洋经济发展主题,《意见》提出,支持黄岛石化基地及周边区域功能规划调整,将新区纳入省黄金海岸养生产业规划和“海上粮仓”建设重点区域;在资金支持方面,提出省级在安排科技创新和服务业发展引导等专项资金方面重点向新区倾斜。
《意见》围绕强化新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出支持建设董家口第四代物流强港;加快建设沐官岛水库和海水淡化规模联产项目,推进山东液化天然气储运基地及高压输气管网建设。
允许青西新区编制在总额内自主动态调整;提出2015-2017年,每年选派部分省直机关干部到新区挂职;省发改委、省区域办牵头协调解决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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