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6市环保部门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将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互相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6市将通过“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方式,妥善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保障半岛流域和区域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孙俊杰 蓝刚
半岛6市“青岛宣言”
行政边界地区污染企业的归属和管理一直是基层环保部门头疼的问题。由于权属不清、环境监管薄弱等诸多原因,在一些行政边界地区,往往存在企业违法排污和“土小企业”(指污染重、规模小、使用土方法生产的企业。)死灰复燃现象,污染纠纷时有发生。山东省环保厅创新采取按照流域和区域划分执法协作单位,组织相关市环保局签订了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
昨天下午,青岛市环保局牵头组织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市环保局召开了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6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达成了坚持共防共治、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测和联合执法,做好部门协调和移交等一系列协议。
共建信息交流平台
根据协议书,各相关市坚持属地管理,按照“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严整改、治源头”的要求,切实做好本辖区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查,认真抓好环境信访舆情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发现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必要时果断采取限产、限排或停产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对“土小企业”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对受污染的区域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危害。对突发性涉水环境污染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拦截措施,确保超标废水不出境、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此外,6市环保局实行信息共享。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印发简报、相互致函、案件移交等形式,建立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信息交流平台,定期通报本辖区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边界污染联合监测
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相邻市、县(市、区)环境的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应对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相邻市、县(市、区)环保部门,相邻市县要在人力、物资、设备、信息等方面给予事发地提供支持,并积极配合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
下游地区环保部门一旦发现因上游污水团入境造成的污染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上游地区环保部门,督促其迅速采取拦截措施并开展溯源,同时启动本辖区应急拦截措施,严防污水团下泄。
6市还协议实行联合执法,开展联合监测。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对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联合开展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处置工作。对边界地区污染整治成果,鼓励联合开展后督察和现场验收等。
应急车辆物资共享
“边界联动执法工作是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解决边界环境执法中权属不清、责任不分、监管不严、执法不力等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青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此次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青岛市环保局将积极开展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环保专项行动,努力抓好环境信访和媒体反映环境问题的协调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出入境跨界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力促行政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健全完善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逐步实现专家库、监测仪器、应急车辆等应急物资的紧急共享,共同提高环境应急水平;继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以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为重点,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全市环境执法监管效能和边界地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不断促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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