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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电商平台最高可补200万 青岛鼓励新型业态

2014-10-15 08:43:04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洛克
    晚报讯 昨日,市发改委发布《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若干政策措施》,从拓宽融资渠道推动人才集聚等方面,全面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高端影视等新型业态,鼓励互联网金融等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平稳增长。据悉,这是国内同类城市首个关于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的政策措施。

    《措施》提出,到“十三五”末,全市将大力发展高档汽车销售、高端会展、时尚消费品零售、高端影视文化、健康、体育、中介服务等新型业态,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第四方物流、科技成果挂牌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发挥我市产业、品牌、专业市场等线下资源优势,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突破外部资源利用界限,大力发展境内外电子商务,再创竞争新优势。鼓励企业为适应电子商务特点和新消费方式,对产品设计、品牌推广、营销方式、渠道物流、支付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革新,发挥实体店展示、体验功能,以新型业态促进线下生产与销售。

    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可由政府和运营商共同投资建设,政府投入比例不超过20%。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扶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和应用,财政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开发建设实际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海关监管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商品,企业可凭汇总的报关单等实现退税、结汇。

    另外,还鼓励企业开展资本运营,寻找战略投资伙伴或引入创业投资资本,采取投资控股、债务重组等方式,收购境外知名品牌、先进的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开发,打造国际化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参股投资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 (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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