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李香兰,不光是现在的年轻人,恐怕解放后出生的人都对她感到陌生。但一首张学友演唱的著名歌曲总能唤回我们的些许记忆,这首歌的名字就叫《李香兰》。
“恼春风,我心因何恼春风。说不出,借酒相送……”歌曲哀婉动人,推出之时没有获得任何奖项,却在多年之后红遍香港,成为罕见的虽非冠军单曲却日后大热之粤语经典。同样的,周星驰主演的香港喜剧电影《国产凌凌漆》中,不仅反复提及李香兰的名字,袁咏仪饰演的女主角“李香琴”更自称为李香兰之女。
这样一个谜一样的李香兰,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疑问。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又有怎样一段传奇的经历,以至于被文艺界屡次提及?
李香兰其实是个日本人
如果只看名字和长相,绝大多数人都会以为,李香兰是一名中国人。其实,李香兰是被日本人打造出的一名中国歌星和演员,确切地说,她是一名日本人,而且也有自己的日本名字——山口淑子。
李香兰曾执笔《李香兰——我的前半生》一书,这本书主要着墨于她的前半生 。这段时期是最让她不堪回首、让她感到悔恨和“自我厌恶”的,但也正是在这段时期,她红遍了中国。
李香兰,本名山口淑子,1920年出生在日本的一个汉学世家,祖父是一名汉学学者,父亲受其影响早年到中国学习,后在“满铁”公司任职。山口淑子出生在沈阳,后来在抚顺居住。1932年,少年时代的李香兰亲眼目睹的那场惨案让她终生难忘,她看到几名被绑的中国人被日本宪兵枪杀。后来她才知道那与“平顶山惨案”有关,平顶山事件中,她的父亲因“通敌”受到拘留,事后山口淑子一家迁居沈阳。13岁时,山口淑子认了父亲的中国同学、当时的亲日派沈阳银行总裁李际春为养父,从此,她便有了一个中国名字——李香兰。
关于李香兰名字的来历,王棵锁在《李香兰:从“日满亲善”到对华忏悔》一文中有过交代,不少人望文生义,以为一个日本女人,她取名“香兰”(在古典诗词中,“兰”始终含有真、善、美的传统意味)是为了取悦中国人,获得政治宣传的优势。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李”是随李际春的姓,“香兰”则是她父亲山口文雄的俳号。
1934年,李香兰被父亲送往北京的潘毓桂的家中寄居,在翊教女子中学就读,为了融入中国女学生之中,她开始有意识地隐瞒自己的日本人身份。这段生活历练,使她能讲一口流利的中国话,在生活习惯和为人处事方面都和一般的中国人毫无二致。然而,双重身份始终让山口淑子感到痛苦,这种身份焦虑注定要伴随她在中国演艺生涯的始终。《李香兰》一书的作者藤原作弥曾这样评价李香兰,“她在祖国日本和成长地中国之间的夹缝里受到命运捉弄,度过了非常苦恼的青春岁月。”
后来,李香兰师从白俄著名的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学习声乐,音乐天分得以发掘。伪满政权成立后,奉天(沈阳)放送局设置了“满洲新歌曲”栏目。他们向社会招募专职的中国女歌手,当时只有13岁的李香兰入选,成为伪满女歌手,开始了她的歌坛生涯。从1937年开始,李香兰在北京求学毕业后又回到东北,成功地演唱了《满洲姑娘》《夜来香》《何日君再来》等歌曲 。这些歌曲在当时皆成为投向中国人精神、灵魂的糖衣炮弹。
值得一提的是那首《夜来香》,后来为邓丽君翻唱,红遍海峡两岸。虽然一度被视作“靡靡之音”来对待,但终究因为两岸的开放得到解禁,成为至今传唱不衰的歌曲。
抗战胜利后被控“文化汉奸”
现在依然很难想象,在抗战时期红遍全国的李香兰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态登上舞台的。
在中国,她被当成“懂日语的女星”来对待,而在日本,她又被当成自甘堕落者被呵斥。仅从李香兰晚年的一些回忆中,我们就可看到这种矛盾心态是多么的强烈。赵娟在《李香兰在中国东北》一文中说,那是1938年10月,18岁的李香兰作为“日满亲善”代表首次回日本,对祖国日本满怀期待、无比兴奋的她验过护照刚要下船时,听到官员凶狠地喝叫:“你还是日本人吗?一等国民却穿着支那服,不觉得羞耻吗?”当时的她对受到的无端侮辱十分震惊。后来在东京,当她身穿中式服装演唱中国歌曲时,掌声中不时传来谩骂,这让她对自己的祖国对养育之国中国的蔑视感到可悲,也让她对自己曾经的过往开始重新审视。
一段被不少材料记载的史实是,李香兰似乎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忏悔。五年之后的1943年,李香兰参与演出了描写林则徐禁鸦片的历史剧《万世流芳》,她在剧中扮演了一位诉说鸦片之害的卖糖少女,唱过《卖糖歌》。在北平的一次记者招待会后,有位年轻记者追上来问她:“李香兰,你不是中国人吗?为什么演出《支那之夜》、《白兰之歌》那样侮辱中国的电影?”面对责问,她隐藏了自己的日本人身份,道歉说:“那时我年轻不懂事,现在很后悔。在此向大家赔罪,再不干那种事了。”
她的最终选择是逃避。据学者古远清撰文《从“文化汉奸”到“友好人士”》记述,1944年秋天,李香兰在东京拍完《野战军乐队》后返回北京,要求会见“满映”(即株式会社满洲映画协会,是伪满的“国营”电影机构)理事长甘粕。见面之时,她一直说不出话来,最后才痛下决心张口:“我假冒中国人的事,已没办法再持续下去了,十分痛苦,我希望能解约!”也许李香兰真的是良心发现,其中也有可能眼见日寇战舰将沉的恐慌因素。但来不及重新做人的李香兰,不到一年便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与她一同锒铛入狱的还有著名的女间谍川岛芳子。
当时大家都以为李香兰是中国人,这也是她被冠以“文化汉奸”的罪名的原因。在法庭上,李香兰不得不亮出自己的日籍身份。1946年2月,中国军事法庭在查清李香兰确是日本人后,下达了最终判决:“审理到此终结,解除汉奸(罪名)。但是,李香兰也并不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本庭负责审判的宗旨,在于制裁那些身为中国人而背叛中国的汉奸罪。……然而,在理论上和道义上你是存在问题的。你以中国人的艺名演的那些电影,在法律上虽不适用于汉奸审判,但本法庭却认为是件很遗憾的行为”。
事后,李香兰带有深切悔意地说道:“中国人不知道我是日本人,我欺骗了中国人,一种罪恶感缠绕着我的心……我虽然不能对一系列电影的规划、制作和剧本等都去负责,但参加了演出是事实。尽管当时我还年轻,也应该承认自己的思想是愚蠢的,对此我深感内疚。”
曾来青岛国际剧场开演唱会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红遍中国的李香兰亦曾在青岛演出。
岛城著名文史专家鲁海说,韶关路54号是日本人建的东亚大饭店,一家旅馆,在八大关小区中都是单体小楼,唯这里是例外。当时最有名的影星、歌星李香兰来青岛演出,就住在这里,还有不少追星族追来。50多年后,已年过花甲的李香兰来青岛故地重游,在中国影剧院经理的引荐下,来到鲁海先生家里,相谈甚欢。
施展撰有《“记忆中”的李香兰》一文,也提到这一节。他说:“李香兰曾到中山路的‘国际剧场’(原山东大戏院)开演唱会,会后便下榻于东亚大饭店。在当时,东亚大饭店是一个二层宾馆,如今已拆掉;而中山路的国际剧场也成了中国影剧院。”作者为了更好地还原记忆,亦曾到青岛市档案馆查询:1940年至1948年,青岛新民报社、大中报社、中华社、军民日报社、民报社、中央社、军民晚报社都对她的演艺及社会活动进行了报道,所有报纸报道一共15条。可惜的是,居然没有一条是李香兰在青岛的逸闻趣事。
1946年2月,李香兰被遣返回日本。回国之后的她投身演艺界,从演艺明星到外交官夫人,当过记者、电视台主持人,后参与竞选,当了18年的参议院议员。而年轻时在东北的记忆却成为她一生不堪回首的过往。因此,当她从日本政界引退后仍长期担任“亚洲女性基金会”副理事长,她希望以此促成日本政府向战争受害者和慰安妇公开道歉赔偿。
1978年,率团访华的李香兰来到长春电影制片厂,在这个曾经让她感到愧疚的地方,她受到郑晓君、夏佩杰和浦克等同行的欢迎。与同行再见,李香兰的心头五味杂陈,她动情地说:“我有中国和日本两个亲人,中国是养育我的母亲之国,日本是我的父亲之国。中国是我的故乡,所以去中国应说‘回’中国。”
2014年9月7日,94岁的李香兰在日本逝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李香兰女士战后支持和参与中日友好事业,为此做出积极贡献,我们对她的逝世表示哀悼。特约撰稿 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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