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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原标题:教育孩子,离婚父母应这样做

胶州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早报5月16日讯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胶州法院于5月15日“国际家庭日”,也是第二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的第一天,向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父母发出了胶州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5月16日,胶州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晓晖告诉早报记者。

法官说哭离婚夫妻

王先生与李女士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后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孩子小琴(化名)2周岁时,李女士以外出工作为由从家中搬走,两人开始分居,孩子跟随王先生生活。

近日,王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女士离婚,4岁的女儿由自己抚养。

“两人争执的焦点放在财产分割方面,我当时就告诉双方,你们最大的财富是女儿,怎样才能让孩子受到最小的伤害,如何不耽误孩子的成长,应该是你们首先考虑的。”王晓晖在调解这起诉讼时,直截了当地告诉王先生与李女士。

在随后的调查当中,王晓晖了解到,王先生与李女士分居后,李女士很少回家看女儿,而王先生则因为工作较为繁忙,对女儿的陪伴较少,孩子大部分时间由王先生的母亲照顾。

“考虑到父母的关心和陪伴是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一环,为了让父母双方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我们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儿童的心理健康成长以及离婚后父母双方如何配合进行家庭教育等进行了指导。”王晓晖把王先生和李女士叫到一起,用一个母亲的身份讲起孩子从小到大成长过程中,父母双方陪伴与教育的重要性。

王先生与李女士听了王晓晖的劝导,都认识到了自身对女儿的成长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不禁流下眼泪。双方最终就离婚及孩子抚养、教育、探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了调解。

感谢法官良苦用心

案件调解完毕后,王晓晖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以及父母双方是否直接抚养孩子,制作了两个版本的《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与《民事调解书》一并向双方分别进行了送达和解释。

《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结合离婚父母双方及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向离婚双方当事人阐述了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如何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以及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指导离婚当事人双方关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柔性司法力量,督促离婚父母双方相互配合,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避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缺位。

王先生与李女士认真阅读《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后均表示,虽然夫妻感情不在,但是以后会多站在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承担起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同时感谢办案法官的良苦用心。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胶州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探索依托审判的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个性化、多维度、针对性,让“责任与爱”不缺位,用司法温度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以司法力量撑起未成年人的法治蓝天。

父母的教育不能缺失

“孩子是无辜的,离婚双方有继续追求幸福的权利,但是对于孩子的成长需要的陪伴和教育却不能忽视或者懈怠。”王晓晖告诉记者,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离婚当事人把孩子交给老人照顾的情况,这样的方法不可取,孩子的成长会受到影响。

“父母的教育不能缺失,老人的照顾替代不了父母的照顾。”王晓晖说,所以在本起离婚诉讼中,他们制作了告知书,特别强调了不能过于依赖爷爷奶奶对孩子施以教育,而是要双方相互配合,创造有利条件,把给孩子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首席记者 魏铌邦 通讯员 郭倩)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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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17 09:24
· 来源 ·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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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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