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真·探第074案|辣眼睛“眼球糖”,你会让孩子吃吗?不少家长担忧,专家认为少儿食品应分级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一款名为“眼球糖”的糖果,其形状因与人体器官眼球极度相似,引发网友热议。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此类糖果在线上和线下均有销售。此外,除了“眼球糖”以外还有多种其他恶搞糖果。不少家长对孩子购买和食用这类糖果表示了担心,但也有人认为“无伤大雅”。 专家建议,对于这类引发争议的糖果,应该进行食品分级,同时做好孩子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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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糖视频引热议
有人担忧有人喜欢
“那个眼睛糖啊,真的是吓死人,绿色的,红色的,橙色的,还有爆血丝那种!”近日,有网友发布了一则自家孩子食用“眼球糖”的视频,引发不少网友的热议。据了解,糖果是最受小朋友们喜爱的零食之一,也是小朋友社交的重要“通行证”。除了棒棒糖、口香糖、跳跳糖、橡皮糖,还有一种糖因与眼球形状相似而被命名的——“眼球糖”。
视频发出后,立即引发不少网友热议。“这种眼珠糖果是宣扬暴力,是不是对孩子进行心理暗示眼珠是能吃的?”“为什么会有眼球造型的糖果,爱吃糖果的可都是小朋友,难道这样恶心血腥恐怖的糖果是允许销售的吗?”“国家应该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督。”记者注意到,评论区中不少网友对这种造型怪异,甚至有点恐怖的糖果表达了反感和担忧。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表达了不同的意见,例如“这种糖果挺有趣的,吃起来还不错”“如果有担忧,可以让孩子远离这种糖果。”
记者搜索发现,不少网友曾经发布过此类有质疑声音的视频,但是也有美食博主发布吃爆浆眼球糖的视频,并称“超级好吃又好玩”,还有的视频恶搞宣称“吃了眼睛能变颜色”。
“那个眼珠糖,我娃不晓得从哪里拿回来的,他三岁多,自己恶心得不敢吃。我看着也恶心,就扔了。”“大人寻求刺激,可以猎奇品尝下,对于小孩子,还是算了吧。”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十几位家长中,绝大多数家长都明确表示,禁止自己的孩子购买这类“辣眼睛”的糖果,“孩子是身心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这种搞怪甚至恶趣味的东西,还是离着远一点好。”
对于家长们的担忧,近日,记者尝试拨打了两款产品包装上的客服电话。其中一家电话无法接通,另外一家公司工作人员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后,表示自己“不能接受采访”。
在此前的走访过程中,记者也咨询了一商超售货员。“这种糖在很多地方都卖,我们也没有听说什么禁卖的规定,之前也没有消费者反映对这种糖感到不适。不过,与其他糖果比起来,这种糖在我们店的销售量并不算多,算是非主流了。买这种糖看个人喜好吧,有人喜欢有人讨厌,众口难调,各取所需吧。”该售货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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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均有售卖
“辣眼睛”的不止一种
“之前有次过万圣节,孩子曾经买过,看着确实挺吓人的。”市民赵女士说。近日,记者来到青岛几家大型商超走访,找到了在售的爆浆眼球糖。在市南区一家大型商超内,在糖果区发现了两款产品,其中一款是国外品牌,还有一款是本地厂家生产。这两款产品均为混合胶型凝胶糖果,虽然净含量都为90克,但是价格相差将近一倍:一款价格近30元,另外一款只有十几元。
除了线下店有售,眼球糖在网上也卖得很火。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眼球糖,搜索出大量相关产品商品。这些商品多带有“恶搞”“趣味”“创意”“可爱”“万圣节”“儿童卡通3D”等标签。商品售价在几元至几十元不等,有的销售量很高。记者点开这些商品详情,发现产地有广东潮州、河北石家庄、河南许昌、湖北孝感,还有一些商品没有标注品牌和生产厂家。
记者打开网店评论发现,购买过眼球糖网友的态度褒贬不一。有消费者表示,“挺好吃的,QQ糖的口感,墨鱼的爆浆感”。不过,也有消费者对眼球糖的安全性提出质疑,“样子够吓人的,除了没有生产厂家以外,拿出来玩玩挺好的”,“马马虎虎吧,包装塑料味道太重了,不敢再来买了”,“质量差,香精太多,拿在手上还发黏,简直不能吃”。记者看到到,在消费者反馈的图片中,有的眼球糖只是装在一个“简陋”的透明包装袋里。有消费者评价:“入口的东西包装如此简单让人担心,大人吃着都不放心,我都不敢给孩子吃。”
记者调查发现,眼球糖并非是唯一一种“辣眼睛”的糖果,还有一些糖果在外形和口感方面也让部分消费者感到不适。一款名为“案发现场”的糖果,以人体器官为造型,一套糖果里面包含了手掌、脑子、眼球等;还有一款名为恶趣味幼虫软糖,外形看起来真的像一条白色的大肥蛆,虫身是用枫糖做的,一口下去会爆浆……除此之外,还有造型奇特的香烟糖、假牙糖、口红糖等。
声音:
实行分级,做好孩子心理引导
对于“眼球糖”糖果引争议一事,记者咨询了市政协委员、青岛国际青年创客基地主任王可锋。“对于这类恶搞糖果出现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首先,现在市场营销越来越难,企业压力较大,产品创新是一个主流方向。创新的方式体现在形式上和内容上两方面:在形式上,产品靠形状搞怪或者与众不同来吸引人的眼球;在内容上,强调产品的口感,把东西做得好吃也是一方面。”
王可锋表示,类似眼球糖这种搞怪产品的出现是企业产品创新的手段之一,但这种博眼球的创新手段值得商榷,“企业营销时,不能为了追求了知名度或者惊吓度却不考虑美誉度。企业和产品的长久发展需要稳定的口碑,所以它只是刺激市场了,并没有考虑下一步的举措。虽然这种博眼球行为引发争议,但国家并没有具体要求明令禁止。但针对儿童、青少年,我认为需要严格执行一些限制。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很多消费品是没有立项登记的,我认为面向未成年人的青少年是应该分级的,如果一个产品不能传达正确价值的话,就会误导了孩子,会让孩子的产生不好的体验。这种体验会影响孩子的心理正常,甚至可能会孵化出其他恶劣影响,例如二次元暴力血腥,可能会加深青少年对暴力血腥的体验感。”
“为防止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社会各方应多角度发力。从长远来看,第一,政府应颁布有关于企业生产这方面的规定,实行食品分级。儿童食品不能够低俗恶意暴力血腥,避免给小朋友造成不好的心理暗示。第二,对于销售商来说,也应该有相关立法规定,需要食品安全部门有严格的审查和考核机制。第三,家长和学校应当从教育、美育、社会实践方面,给予孩子正确引导,防止诱导出现心理问题。”王可锋建议。
[来源:半岛新闻客户端 编辑:戴慧慧]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