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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 建诚信档案

2017-02-17 09:20:16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帛幼

原标题:我市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了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和内容,要求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力争5年内将全市公务员培训一遍。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为目标,组织编制公务员守则、诚信手册或公务员言行负面清单,并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体系,从严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重点规范窗口服务单位(岗位)公务员、执法队伍公务员的服务标准、职业操守等。按照信用青岛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落实报考诚信约束制度,严把公务员入口“诚信关”,凡是在考录、调任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发现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的,或者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记录的,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另外,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力争5年内将全市公务员培训一遍。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培训班次和网络培训,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特色课程、特色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分别举办1-2期公务员职业道德专修班。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每人每年接受职业道德培训或者参与职业道德实践活动的时间总计不少于8学时。

还要创建青岛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开发现场教学、实训等特色课程,建设专兼职师资队伍,大力开展“双基”(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鼓励各级各部门依托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创建公务员实训基地(点)、实训窗口(岗)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务员实训。推进处(科)长岗位带训和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带徒工作。以“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主题,以“四个一”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建设氛围。即:办好一个讲堂(论坛)、组织一次竞赛、打造一支队伍、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各单位“职业道德标兵”的选树数量不得低于单位实有公务员总数的3%。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逐级进行典型选树。每两年选树一批青岛市“职业道德模范”“为民服务示范岗”。

另外,《实施意见》中还明确了职业道德建设的考核奖惩措施,对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积极主动、效果明显的,在公务员考核奖励、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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