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记者从省编办了解到,目前,全省纳入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3.6万余家,占事业单位法人总数的85%以上,市县层面已基本实现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考核全覆盖,省级在公益文化、科研单位中进行了考核试点,2017年度在省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全面推开绩效考核工作。而我省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在全省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省份。
目前,省级和17市、13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负责人担任主任,组织、机构编制、机关工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作为考核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负责审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结果等重大事项。
“这项工作是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在考核内容上,突出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使事业单位跷跷脚够得着,引导其树立前列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在具体设计上,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实行一把尺子衡量,考核单位遵守行业法规、落实改革政策、诚信状况、信息公开以及执行机构编制、财务、人事管理规定等情况。个性指标突出主营业务,注意差异性,不搞一刀切。”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树优、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等的重要依据。各级将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淄博市对评为A级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2%,适当增加办公经费,年度财政预算适当倾斜,对核定提高的绩效工资总额予以资金保障,并按单位需求优先调整有关机构编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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