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理化史地生”学考可提前到高一
新学期伊始,高一新生的三年 “课程表”正式出炉。昨天,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2017级学生高中三年的课程安排意见。具体规定为,普通高中学制三年,每学年41周,每周35学时,每学时45分钟。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各校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学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
在学生和家长最关注的课程设置和学分安排上,要求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规定课程,以及地方或学校开发的课程。其中,音乐、美术三个学年都必须开设。体育与健康三个学年每周必须开设,提供模块供学生选择。同时,为了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学生发展指导等地方课程。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修Ⅰ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Ⅱ课程不少于14学分。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应修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必修和选修Ⅰ课程学分,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中选择3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修满必修和选修I课程学分,还可选择其他学科感兴趣的模块进行修习;参加春季高考的学生,可修满技术学科的必修和选修I课程学分。
按照科学安排各学科教学和学完即考的原则,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5个学科最早可在高一下学期末开始参加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等4个学科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时间不得早于高二上学期;技术类课程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时间不得早于高二下学期;体育、艺术等科目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时间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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