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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改革试点工作 教育行政执法有了"青岛模式"

2016-12-11 08:38:24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可可

青岛市教育局是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经过近两年的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行政执法“青岛模式”。教育部在同意结题的批复函中,对青岛市的改革试点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山东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向全省推广我市教育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

教育部在批复函中指出,青岛市教育局 “自2014年成为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积极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整套可供复制和借鉴的教育执法模式,在全国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教育部印发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 (2016-2020年)》文件中,多次引用我市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成果。

承接试点任务之后,市教育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起了科学有效的教育执法模式。市教育局成立了行政审批与执法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务,成为全国第一个成立行政编制的教育执法机构并配备专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行政部门。全局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达90余人,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实现持证上岗。针对非法办学等涉及教育的社会问题的治理,12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建立由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执法机制,教育、公安、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互通、集中整治等形式,保障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和校园及周边的良好秩序。

对涉嫌教育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执法调查处理,两年来共开展十余次专项集中联合执法,进行现场执法调查5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20余份。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网络在线问政等平台,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查处公众宣传,按季度通报全市教育行政执法情况。聘请14位教育执法信息员,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拓宽渠道,监督教育违法行为。教育执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形成了教育执法的“青岛模式”。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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