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学期起,青岛市免除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近年来,青岛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力度,出台系列惠民资助政策,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青岛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与国家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相比,青岛市免学杂费政策范围进一步放宽,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也纳入免除范围。据初步测算,政策出台后,约2000余名学生将直接受益。
青岛还提高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提高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800元。具体分两档:一档1600元,二档2000元。
近年来,青岛市学生资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连续两年在全国学生资助绩效考评中获优秀等级。目前,青岛市已构筑起“以政府资助为主体,以社会捐助为补充”覆盖全学段的全方位资助育人平台,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党和政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得以实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
[编辑:帛幼]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