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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

2016-11-02 10:19:16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可可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山东省外国专家局要求,青岛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并自昨日起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原有“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外国人来鲁就业管理系统”停止使用,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工作许可证、延期、变更等业务需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202.96.25.25)办理。

用人单位可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申请用人单位注册,依照页面提示填报数据并上传电子附件,待青岛市外国专家局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系统。昨日起不再发放外国专家工作证件、外国人就业证件,正式启用《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016年10月31日及此前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持有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申请延期或变更业务的,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按境内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其他)办理,填写完整的信息便于分类,发放新证时旧证收回。启用新系统后,申办延期的时间改为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不得早于90日(经济类专家原则上不得早于60日)。鉴于我市新旧系统迁移涉及外国人数量多,情况复杂,11月1日~15日期间为过渡期,特殊紧急证件仍可通过原有系统进行办理。

受理机构包括: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一号受理点(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一楼大厅),电话:66711728;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二号受理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社保大厦四楼),电话:6677381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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