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日起,青岛市决定在城阳区、黄岛区开展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下放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将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下放至除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外的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城阳区、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鉴定规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含国家、省、市新职业统一鉴定工作),对辖区内从事初、中级鉴定的鉴定所承担监督的主体责任,具体包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场设立、考务管理、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试卷印制收发、阅卷评分、成绩上报等。
自10日起,城阳区、黄岛区申报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城阳区、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参加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考试。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范围根据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布的职业(工种)清单确定,对暂时不具备职业技能鉴定所需场地、设施设备、试题等条件的职业(工种),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筹安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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