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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级新高一等级考试6选3 成绩纳入高校录取

2016-06-04 10:02:53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光影

每名高中生都经历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今年首次试点的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中,学考等级更被视为高考生报考的门槛依据。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要求从2017年级新高一学生开始,高中学考将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两种形式,学生不仅可以从6个科目中选择3门进行等级考试,考试成绩还将纳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

要求:

夏季高考生须参加等级考试

参加学考的人群分为三类,分别是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方案》特别规定,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合格考试,报名参加夏季高考的所有人员也须参加等级考试。

在考试的组织上,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其他科目的合格考试均提供多次考试机会。等级考试每个科目则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时间为高三学年的上学期末。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随普通高中高三学生进行。

用处:

三科等级成绩纳入高校招生

成绩呈现上,合格考试成绩分为 “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成绩则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 30%、C等级 30%、D和 E等级共25%。

在成绩的使用上,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将被提供给招生高等学校使用,其中,将学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因未通过合格考试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离校2年内可继续参加有关科目合格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核发毕业证书的依据。其他考生合格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要求,可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

新高中学考方案

(从2017年级新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两种,其中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

在等级考试中,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以及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得选择不合格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都将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其中,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过程性学习成果”和“专项测试项目”、评分标准、操作规程等全省统一制定。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晓雨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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