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启动高职院校专项计划,13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1170人。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所选的13所学校都是我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办学实力强,就业率高,单列计划、单独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高职院校常规计划志愿,这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另外敞开了一条升学、就业之路。
招生规模2%用于专项计划
13所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分别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职业学院。
据悉,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以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学校的传统优势专业为主,鼓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将订单式培养专业纳入招生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原则要求,招生计划依据各高校经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确定,原则上不少于各校当年招生总规模的2%。2016年,依据实施专项计划的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确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
我省建档立卡贫困生
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只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6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 《山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6月20-22日将《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 (市、区)教育局审核,县(市、区)教育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对审核合格的考生要在县(市、区)教育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市、区)教育局汇总考生名单于7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
专项常规计划志愿可兼报
据悉,考生在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高职院校常规计划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院校代码,单设志愿,单独划线。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高职院校常规计划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先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常规计划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根据考生意愿,优先安排在订单式培养的专业,同时加大对该计划学生的经济资助,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状况,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和实现就业。(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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