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省教育厅专门下文要求各高校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管理,没有特殊理由,高校在校生6月7日和8日两天不准请假离校。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入刑定罪。2016年教育部等10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爱护在校学生的需要,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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