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十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为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李沧区自2016年4月16日至5月15日,在位于书院路13号的新华书店推出“您看书,我买单”文化惠民活动,凡持有李沧区图书馆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参加。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您看书,我买单”,是李沧区创新阅读推广的新举措。居民持李沧区图书馆借书证在新华书店选好图书,经工作人员确认在可选范围之内后,简要填写《选书登记表》。经工作人员现场加工后,读者即可凭借书证直接借走所选图书,如借阅图书有超期未还等问题,需要前往图书馆进行提前处理。借阅期限与馆内相同(30天,如到期未看完可电话续借),还书时请将图书归还至李沧图书馆对应外借室(永年路20号)。
在选书的同时,读者还应注意,所选图书应在图书馆采购范围之内,且目前图书馆暂未收藏。每位读者每次所选图书不得超过三本,且单本图书金额在六十元以内。文教类、教材(含成人考试)、绘本类、书法字帖、少儿手工等一次性图书不在选书范围内。此外,图书一经借阅成功,读者应遵守图书馆的相关借阅规定,如出现图书破损、丢失、超期等情况,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让读者更加满意,一直以来是李沧区文化职能部门和辖区新华书店共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活动,将“选什么书、看什么书”的权利赋予读者,搭建起“您有需求 ,我有供给”的个性化服务型文化惠民平台,最大程度满足读者的心愿。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优化城区阅读氛围,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阅读需求 ,也为2016“悦读·悦心”李沧区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增添了新的活力。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曹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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