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周口发布”消息,一度引起社会关注的“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经过联合调查组20多天的认真调查,真相浮出水面。今日记者从调查组获悉,假“王娜娜”(原名张莹莹,川汇区人,其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学籍、学历信息被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9名责任人受处分。
据调查组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市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王娜娜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经查,王娜娜反映本人2003年参加高考后被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未领到录取通知书,被别人拿着录取通知书顶替其上学,该情况属实;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张莹莹冒用,该情况部分属实(张莹莹通过考试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证书,所使用的信息均是张莹莹于2004年5月24日变更过的姓名王娜娜及其原始身份证号码信息);反映由于被张莹莹顶替上大学给其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申请银行贷款的情况,该情况不属实。媒体报道的王娜娜要求张莹莹赔礼道歉、注销学籍、赔偿30万元的情况属实。
据调查组介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未履职尽责,甚至严重失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周口市农科院院长杜纪格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高招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招生监察办公室主任,对此应负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院长周文一时任该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武朝明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临时负责人,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侯长建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对此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潘子建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所长,对此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郭爱华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内勤,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秦淼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三(15)班班主任,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素华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收发员,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胡筱林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务处工作人员,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调查组要求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口市公安局、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要切实反思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编辑:夜楼]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