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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普高中职学籍将可互转 实施综合高中试点

2016-02-02 05:26:40
作者:郝春梅
责任编辑:夜楼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中学教育阶段普职融通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普通中学学生每年须参加一定时间的职业体验,其中,初中不少于5天,高中不少于10天;与台湾师范大学合作,组织初中三年级学生参加职业生涯测试,指导学生选择适宜的专业发展方向和升学方向;将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工作,高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高二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期末,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将帮助学生科学评估自己的学业成绩情况并指导学生自主做出普职学籍互转选择。相关学校组织测试考核,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报市教育局审批后转入并注册学籍,学生在原学校获得的学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意见明确,要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参加春季高考工作。鼓励普通高中根据春季高考特点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的前景,支持学生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意见明确,要实施综合高中试点,开展综合高中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机制探索 。将选择条件成熟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

在经费保障方面,将设立推进普职融通工作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普职融通教育学校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校长教师的培训等工作,到2018年,重点支持30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普职融通工作。设立支持综合高中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设施设备、教室实验室建设和校长教师培训等工作。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郝春梅)

[编辑: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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