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市对各区市申报现代化学校的中小学进行了评估验收,共有205所中小学达到了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其中,莱西市特殊教育中心、济南路小学等26所学校通过验收,达到现代化学校标准。
莱西26所学校通过评估验收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名单。在达到2015年现代化学校标准的205所中小学中,莱西市特殊教育中心、济南路小学、城西小学、城厢小学、北京路小学、日庄镇中心小学、夏格庄镇新建小学、马连庄镇闫家小学、工银第四希望小学、院上镇奔达小学、院上镇海尔希望小学、院上镇刘家屯小学、沽河街道办事处山后小学、沽河街道办事处西周小学、沽河街道办事处西杨小学、河头店镇南岚小学、南墅镇北墅完全小学、南墅镇中心小学、姜山镇中心小学、姜山镇泽口小学、店埠镇朴木小学、店埠镇后寨小学、沽河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河头店镇中心中学、姜山镇中心中学、望城办事处兴华学校,共计26所学校顺利通过了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评估验收。
三级评估均85分以上才能被认定
按照要求,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评估验收采取学校自评、区/市评估和青岛市级评估的办法进行。评估指标体系中设有定性定量两类A级指标、24个B级指标,两类A级指标分别赋分100分。学校依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自评,按评估指标体系作出分数评价。经自评,A1、A2定性定量两类指标得分均在85分以上的学校,向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评估申请、自评报告等材料,自评报告包括现代化学校创建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若干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对提交申请的学校逐校进行验收。经验收,A1、A2得分均在85分以上的学校,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向青岛市教育局提交上报。最终由青岛市教育局进行抽样评估。经学校自评、区市评估和市级评估,A 1、A2得分均在85分以上的学校,认定为“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
随机评估不达标将取消称号
根据评估规定,有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于学校管理不善,师生中有违法犯罪行为;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等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得评为“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
被认定为“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的学校,青岛市教育局将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进行随机评估,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取消“青岛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称号。
莱西市教体局表示,希望已达到现代化学校标准的学校,要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重点,在小班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水平。未达到现代化标准的学校,要加快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步伐,确保尽快达到青岛市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
记者 孙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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